黃海清在庭上指出,最初是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找上門來,希望募得30萬元給前民眾黨立委賴香伶競選桃園市長,但和泰大金有誠信守則,不希望公司被貼上政治標籤,因此黃海清找友人成昌公司印刷廠老闆李逢祥捐贈30萬元,事後李也表明有拿到賴香伶的競選小物,以此證得確實有捐贈。
但在《鏡週刊》於去年10月揭露的報導中,柯文哲USB隨身碟中記載「蘇一仲(大金)-40-邱佩琳」,讓黃海清感到一頭霧水,明明當初是李逢祥捐30萬,那10萬是怎麼來的呢?對此黃海清推測,應該是邱佩琳曾向他表達,民眾黨想租一台長期公務車,希望他能捐10萬元,但後面也不了了之,10萬元並未進到民眾黨口袋裡。
黃海清證述完畢,輪到柯文哲本人表示意見,他說,所有公務員出庭都說京華城案用都市計畫法申請是沒問題的,林俊言(京華城案檢察官)問完這些公務員居然還敢掀起這件案子。」
隨後,柯文哲再次針對公訴檢察官林俊廷表示:「這位被認為是林俊言弟弟的,比起檢察官,你們更像網軍、四叉貓。」他批評,檢方的做法只會讓外界覺得捐錢給民眾黨很危險,要被叫來法庭一一羞辱,最後更嚴厲補刀:「民進黨有比較乾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