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被控對4294人吸金達22億6780萬元而違反銀行法,去年7月遭高雄高分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1億元,案件目前上訴至最高法院審理中,而一審時獲裁准以4000萬元交保的徐少東本應按時到派出所報到,卻在今年5月間棄保潛逃不知所蹤,現已遭通緝。
起訴書指出,徐少東為免日後身陷囹圄,一直在尋覓偷渡出境的管道,今年5月初,徐少東找到男子許瑞足、許義鑫及鄭姓男子為他籌劃偷渡逃亡事宜,另以5千元至45萬元不等酬金,邀集湖西鄉代洪良合及船東李瑞進等5人參與分工。
計畫妥當後,徐少東於5月9日上午駕車前往嘉義縣布袋鎮某公園,再轉乘他車前往布袋港,持以他人證件購買的船票搭船抵達澎湖,由許義鑫將徐少東安置在澎湖縣湖西鄉許家村民宿藏匿。
隔天凌晨4時許,徐義鑫、洪良合協助載運徐少東前往青螺沙嘴海岸,由李瑞進駕駛自家快艇接應後,於同日上午8時許到達座標「東經118.40度、北緯23.3度」位置,再由前來接應之快艇載運徐男繼續偷渡出境。
由於許瑞足、許義鑫等人均犯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刑法等罪嫌,不法所得及作案用快艇都依法沒入,檢察官建請分別量處首謀許瑞足有期徒刑7年、許義鑫有期徒刑6年6月、李瑞進有期徒刑4年6月、洪良合有期徒刑3年8月,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