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晚間,李正皓錄完節目,準備駕車離開電視台,一名吳姓男子猛然出現,強行將車攔下,隨後持辣椒水往李正皓臉上一噴,得逞後火速逃逸,李正皓則因此感染結膜炎。
警方獲報,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追查,隔日在景美一家便當店尋獲吳嫌,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案發前日,吳男與李、吳、陳3人在公園聚會,隨後前往三立電視台「場勘」2小時半之久,隔日吳男在同一地點犯案。
3嫌落網後,辯稱在公園只是聚會聊天、逛街運動,否認與案情有關,但警方不採說詞,至於吳嫌則供稱,是因為和李正皓有行車糾紛進而犯案,但警方查出,他的名下存款僅有5、6萬元,懷疑背後有金主指示。
檢方進一步訊問,4人辯稱是因不滿李正皓在政論節目中的發言,才會謀劃傷害其面部,想讓他破相上節目。
歷時67天調查,士林地檢署於今(25日)偵結,全案依妨害自由等罪嫌,對吳姓主嫌及李、吳、陳3名共犯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