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去年8月24日下午3點多,梁姓婦人帶著小孩到鳳山體育館停車場旁一處兒童遊戲區玩溜滑梯,一走近驚見一對「阿公阿嬤」正在溜滑梯下方「辦事」,「他們沒有穿褲子,當時阿公躺在下面,阿嬤坐在阿公的上面」,且兩人都沒有穿褲子,梁婦看到後大驚失色,先把小孩帶離現場,並立即拍照打110報警。
法院審理時蔡翁辯稱,他沒有做起訴書寫的這些事情,他之所以躺在地上,是因為小孩在玩,所以他才躺到溜滑梯裡面。黃婦則對警方說,蔡翁當時伸手摸她下體後,就脫去自己的褲子,再要求她脫褲子跨坐在他身上,所以她就按照蔡翁要求脫下褲子,但因蔡翁一直無法正常勃起,兩人嘗試多次仍無法順利完成性交等。
法院審理後認為全案事證明確,依公然猥褻罪判蔡翁拘役40天,得以4萬元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