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歐珀涉嫌從2016年至2020年間,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不每月5萬元顧問費,利用職務之便,在立法院以推動《商港法》等方式,護航該公司取得商業利益。2018年1月,有德籍貨輪撞上聯興國際設置碼頭的「橋式起重機」,讓聯興國際損失10億餘元,為此提出民事賠償,此時也靠著陳歐珀協助商港法修法,讓公司取得賠償,而陳歐珀總計獲得413萬元。
檢方於今年6月初發動搜索約談,將陳歐珀等人聲押禁見獲准,另又查出他與妻子徐慧諭成立「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將協會的公益款項捧走,夫妻2人在陳歐珀卸任前3年,帳戶突現千萬元不名財產,引人疑竇。
此外,陳歐珀也被指控,收受租賃車業者50萬元賄款,推動交通部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管制Uber,更爆出夫妻2人指示同仁製作「立法院立法委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以此詐領助理費411萬餘元。
檢方指出,陳歐珀因聯興國際案、Uber管理規則行賄案及詐領助理費3案,一共賺得874萬餘元不法獲利。對此,北檢依貪汙、洗錢等罪起訴,並求處重刑24年2月,徐慧諭則被求刑8年8月,陳下午移審至北院,法院召開接押庭決定是否將他續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