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今天上午在院會中裁示,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從2023年8月1日起至今年7月底已經有13萬戶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安居,有鑑於過往新青安貸款執行期間外界曾有助長炒房疑慮,但財政部已經提出優化措施,包含借款人限貸1次、真題自住切結書,督導公股銀行落實徵授信審核,強化貸後管理及稽查,確保符合青年首購自住目的。
卓榮泰指出,《銀行法》第72條之2為管控銀行流動性,考量銀行逾放比例長期低於其他授信業務,資產品質穩健,目前銀行流動性無虞,為落實協助無自用住宅青年購買自住房屋政策,在兼顧銀行辦理不動產貸款風險管控下,按照金管會報告內容,將銀行辦理新青安貸款的撥款條件,從今年9月1日開始,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比率限額。
卓榮泰提到,銀行不得搭售購買其他金融商品作為融資貸款條件,也不得再貸款過程中有不當或多次勸誘,請金管會和各行庫要做到這項規定。卓強調,青年購買自住房屋,即便非屬於新青安貸款,但如果符合自住、首購條件,或是自住房屋一屋換一屋的貸款申請,也應該優先滿足。
卓榮泰提醒,財政部及金管會督導公股銀行遵循金融主管機關徵授信規範及中央銀行不動產信用管制等規定辦理,並加強查核轉租、人頭戶及營業等未符合新青安自住目的之貸款,以遏阻投機行為,確保銀行信用資源優先用於民眾購屋自住,促進整體房市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