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去年8月起訴移審後,最初分由刑十四庭審理,受命法官為廖奕淳,審判長江德民。不料江德民去年10月間因病請長假至退休,改由孫立婷擔任審判長;受命法官廖奕淳則自去年8月至今年2月間獨任召開9次準備庭後,於今年3月間檢查出罹患重大疾病且情況危急,4月起緊急請長假住院治療,案件則暫由審判長孫立婷代管,期間已持續召開多次準備程序,並親自勘驗錄音光碟。
桃園地院指出,今年8月28日司法新事務年度開始,法院依刑事庭分案補充要點之規定,組成審核小組,就全部異動股之遲延、視為不遲延、繁難案件等,依其繁難程度分類後,打散分配於各異動股。鄭文燦案也依此方式公開人工抽籤,分由刑十一庭芳股64期田時雨法官承辦,審判長為潘政宏法官、陪席法官為58期蔡旻穎法官。
據了解,田時雨法官曾在桃園地檢署擔任書記官及科長,熟悉刑事偵審業務,為人低調謙和,妻子也在桃檢任職事務官。田時雨所屬刑庭的審判長潘政宏則是司法官訓練所31期結業,資歷深厚,長年專司刑事案件,僅短暫待過少年法庭,桃園院檢對他的評價是審案認真,嚴謹掌握訴訟進度;陪席法官蔡旻穎則為58期,同樣具豐富刑事審判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