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楊女參加店裡的「品香會」,林姓姊妹帶來沉香串珠、隕石、牟尼珠,聲稱這些寶物都有觀世音菩薩降臨加持、可改善厄運,如要購買,需向心靈會館內所供奉的古佛擲筊杯,如經應允,始得購買,儀式感十足。
楊女被迷惑,花419萬元陸續購買8件寶物,起初她也對「寶物」功效深信不疑,直到有群組買家爆料「劣質品」退貨風波,才心生懷疑,送鑑定後才發現自己花大錢買的竟是玻璃合成物,一怒之下具狀提告。
林姓姊妹強調,從未脅迫原告購買,也未施行詐術,並辯稱交易一開始,就告知「不附鑑定書」,買賣全憑「歡喜心」,一定期限內也可以退貨,但不接受多年後再翻臉、要求退錢。
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楊女提告刑事詐欺部分雖敗訴,但她另提民事求償,法官認為,宗教效果難以用科學證明,但商品真假則可以科學檢驗,根據鑑定報告,賣家確實違反買賣契約,判決林姓姊妹須退還全額41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