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潘女和男友楊勝閔2人同居在北市萬華區西園路2段租屋處,今年1月9日凌晨1時,潘女與女性友人出遊返家後,懷疑男友和前女友糾纏,兩人爭執一觸即發,糾紛燃到最高點,楊女激動之下,持摺疊刀刺向自己腹部,當場血流不止,被送往醫院急救,縫合傷口。
就醫返家後,潘女仍覺得腹痛難耐,便要求楊男為她施打海洛因止痛,楊男照做,潘女還是疼痛不止,便聯繫綽號「歪頭」的劉明智帶藥過去,又再施打一劑毒針,之後劉明智又連繫詹坤學帶藥過來,眾人一共為潘女施打3劑毒針。
到了早晨7點,有人發現潘女癱倒在租屋處地板,已經失去意識,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檢方解剖認定,潘女是因腹部刺創傷,造成胃刺穿併出血與局部化膿性腹膜炎,並施打海洛因,導致混合性出血休克與中毒性休克而死亡。
楊男到案後原本坦承有替潘施打毒品,後又辯稱只是幫忙拿酒精棉片,但檢方偵查後認定,楊男的舉止與潘的死亡結果相連,最後依施用一級毒品罪、轉讓一級毒品、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楊、詹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另名劉姓友人則因死亡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