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2023年底,屋主與雅屋公司簽下設計裝修合約,後再轉交由英鼎公司承攬,2名死者則是英鼎僱用的木工,案發當日進入臥室掀床櫃體,因空間密閉、內部殘留強力膠及甲苯揮發物,最終中毒窒息身亡。
家屬遲遲找不到人,利用手機定位發現仍在工地內,緊急與公司人員趕抵現場,打開櫃蓋才赫然發現兩人雙雙倒臥櫃內,救護人員趕到時均已明顯死亡。
法醫檢驗發現,兩人血液甲苯濃度分別高達42.2與9.2微克/毫升,遠超致死濃度,研判係短時間暴露於高濃度甲苯環境所致。然而勞檢處調查指出,案發現場窗戶與落地窗均為開啟狀態,通風條件尚可,且櫃體內部早已完成貼皮,實務上並無必要同時有兩名工人在櫃內作業。
檢方因此認定,死者進入櫃體原因「可能與木工作業無關」,再加上現場未見工具遺留,研判兩人疑似在休息或其他情境下自行進入櫃體,因空間密閉吸入過量甲苯致甲苯中毒及環境性窒息死亡。檢方結論為:雖公司在安全管理上或有瑕疵,但不足以認定與死亡結果具「相當因果關係」,全案難以科以刑責。
士林地檢署遂依《刑事訴訟法》第 252 條第 10 款,對負責人江男及兩家裝潢公司作成不起訴處分。家屬若不服,仍可在 10 日內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