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違反保護令縱火 傳訊恐嚇「下次哪裡會烤肉我不敢保證」
陳男因違反保護令,持續騷擾前女友,並在縱火後傳訊恐嚇,遭新北地檢署起訴並求處從重量刑。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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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情人違反保護令縱火 傳訊恐嚇「下次哪裡會烤肉我不敢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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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4 17:47:00

記者:

呂健豪

新北市陳姓男子因與前女友A女友感情糾紛,不顧A女已獲頒保護令,仍持續以傳訊、打電話、貼傳單等方式騷擾對方,甚至A女因畏懼對方,到友人家借宿,陳男還到友人住處縱火燒雨衣,還傳訊恐嚇「下次哪裡會烤肉我不敢保證」,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跟騷法》、《家暴防治法》及《刑法》公共危險、恐嚇、強制等罪嫌起訴陳男。
起訴書指出,陳男因與A女感情糾紛,心生不滿下在今年1月1日至2月5日間,不斷透過IG、LINE及手機門號不斷傳訊、撥打電話企圖聯繫對方,期間還把印有A女照片的傳單,張貼在女方住家附近,讓A女不堪其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並於1月20日、5月9日獲頒暫時即通常保護令,命陳男不得以任何形式騷擾、接觸A女。
不料陳男知悉保護令內容後,仍持續從2月初至6月中旬之間,持續跟騷、恐嚇A女,傳訊稱:「明天早上打給你 你一定要接算我拜託你 對你有好處的 你不接我怕你會後悔一輩子 」、「下禮拜他們父子身上會多一個洞 如果你還是不出面 再來是你家人」、「我今天就要你撕心裂肺」、「我只要看到警察到幼稚園你就隨時等你兒子收屍」等。
陳男還在4月間,騎乘機車在A女行經的路線等候,除了以機車阻擋A女動線外,還搶走對方鑰匙,並徒手毆打其臉部,並將A女鑰匙丟網排水溝;6月時又在A女新莊住處不斷徘徊、盯梢,甚至傳訊揚言「包括你小孩 我一個人換一個人的命」。
A女對於陳男的恐嚇、騷擾感到畏懼,因此暫時到三重的女性友人家暫住,不料陳男得知後,竟在6月13日晚間,到該處住宅,放火焚燒A女懸掛於陽台的雨衣,所幸火勢即時被發現而撲滅,並未釀成嚴重災害,但陳男事後傳訊恐嚇對方,「這次我就看你能躲多久 下次是哪裡會烤肉我可不敢保證」,最後令A女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
陳男被移送後遭到羈押,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其所為涉犯《跟騷法》跟蹤騷擾、《刑法》恐嚇、強制、公共危險、《家暴防治法》違反保護令等罪起訴,同時因陳男有多次家暴前科,刑罰執行完畢後仍無法教化,嚴重危及被害人及其子女人身安全,惡性重大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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