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於16日晚間8時5分許,22歲郭姓男子騎乘普通重機車,沿河北路由南往西行駛時,疑似未遵守標誌標線違規左轉,與沿中正一路南往北方向行駛的輕軌列車發生碰撞,撞擊力道導致郭男左腳受傷,意識清楚,送醫後無生命危險,輕軌列車車頭板金部分損壞脱落。
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經調查確認雙方駕駛均無酒精反應。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郭姓騎士「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及「未依規定避讓捷運系統車輛」。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以共計最高3600元罰鍰。此外,郭男行為另涉刑法第184條過失妨害公眾運輸行駛安全罪,後續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受事故影響,輕軌系統至晚間8時28分才恢復正常通行。苓雅分局呼籲用路人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是行經輕軌路段時應注意號誌並禮讓軌道車輛,警方也將持續加強違規取締,以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