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表示,台灣高度依賴海底通訊、電力及能源管線等基礎設施,支撐國家數位經濟及民生運作的命脈,但近年接連發生海纜遭不法侵害或船舶違規破壞事件,不僅衝擊我國對外及離島間通信,也可能危及能源輸送與民生供應,甚至影響國家安全。
行政院說明,海纜防護涉及跨部會、跨領域權責及法案,為確保立法進程一致性及政策推動效率,本案採行政院統籌的包裹立法方式進行,完成包括《電信管理法》、《電業法》、《天然氣事業法》、《自來水法》、《氣象法》、《商港法》及《船舶法》修正,回應現行執法實務之困境,並避免法令實施之窒礙,強化整體法制效能。
修法重點主要有3點,分別是,1.擴大納入海底通訊電纜、海底電力電纜、天然氣與自來水海底管線等重要設施,對故意或過失侵害均設刑責,以提升保護範圍與責任明確性;2.增訂對於犯罪所使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不問何人所有均予沒收及處置,杜絕不法再犯;3.強化船舶管理及商港秩序,新增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台(AIS)正常運作之義務及正確資訊揭露,並授權主管機關對滯留或偽冒身分船舶,採取移泊、沒入等措施,以提升港口及海域安全。
卓榮泰會中表示,海纜防護對內攸關通訊、電力、輸水及輸氣等民生服務,對外涉及國家安全,今年以來有多起權宜輪違規破壞我國通訊海纜事件,已嚴重影響國土及關鍵基礎設施安全。
卓榮泰指出,此次修法除明定違規態樣之外,也增列過失犯為處罰對象,強化執法依據之外,也加重肇事責任,提升執法效能,增訂犯罪工具及船舶可為沒入的處罰規定,請相關部會配合本次防護海纜7部法案修正積極辦理。
卓榮泰裁示,請交通部、經濟部及數位發展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符合社會各界對本次修法的期待。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解釋,海巡在執法現場所面臨的,是對手用殘破的船隻犯案,海巡同仁在上面是如履薄冰,對手用低成本犯案破壞,還可以冒用船名掩飾增加辦案困難,但海巡卻要用高成本、高風險執法,這次修的海纜7法對海巡非常重要,而且將會有重大成效。
管碧玲說,這次草案對海巡最大的2個成效,第1是可以讓海巡精準執法,海上目標將因為AIS以及船隻、船名等資訊的嚴格要求,讓海上目標更透明,在雷達畫面上就會大量減少「暗船」;第2是這部法律可以有非常有效的源頭嚇阻效果,讓船舶的管理更嚴密,恣意滯留、錨泊將納入管理,嚴重者可以禁止入港,可以營造新的海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