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會表示,考量電價未能反映成本,且台電公司鉅額虧損的情形下,電價仍須適度反映。由於產業電價已足額反映成本,維持原先照顧產業等相關措施下,決議產業電價不調整。不過,民生電價長期低於供電成本,民生電價微調各級距單價,平均電價調整0.71%。
●住宅用電700度以下,每度調漲0.1元。
●住宅用電701至1,000度,每度調漲0.2元。
●住宅用電1001度以上,每度調漲0.4元。
●小商家用電700度以下,每度調漲0.1元;701度以上不調整。
審議會表示,目前住宅平均電價2.77元/度,遠低於台電今年1到7月平均售電成本3.80元/度,因此必須適度反映,但會以最小的調幅避免影響過大。本次電價調整後,以一般四口之家用電約700度為例,每度調整0.1元,平均每月電費最多增加70元。如果用電在701至1,000度的大家庭,至少漲130元、最高得多付200元。
小商店701度以上不調整下,每月電費最多增加70元。另搭配配套措施,農漁、學校(幼兒園至大學)、社福團體及使用維生輔具的身障家庭,電價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