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表示,根據《行政執行法》第36條,為避免急迫危險與持續危害,已採取即時強制措施,要求診所停止醫療業務。9月17日至19日三天內,衛生局多次派員稽查,確認診所有三大違規:
病歷登載不實:違反《醫療法》第67條,裁罰5萬元。
刊登不當醫療廣告:違反《醫療法》第86條,且已是第3次違規,依《醫療法》第103條加重處分25萬元。
醫師不配合約談:違反《醫療法》第26條,加重裁罰5萬元。
合計裁罰金額達35萬元,並依《醫師法》第25條「業務上重大或重複過失」規定,將丁斌煌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最快將召開會議討論懲處。
衛生局指出,今下午2時約談丁斌煌到西區稽查股說明,但至3時仍未到場,多次聯繫均無回應,已構成不配合調查。後續將持續要求醫師到案說明。
衛生局強調,對涉及醫療事故案件將秉持「從嚴、從重」處理,並提醒民眾若遇醫療爭議,可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提出調解,由專業第三方協助釐清爭點,保障病患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