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今日邀請國家女足隊陳曉明總教練、足球協會王麟祥理事長、趙士強秘書長及王建強律師討論聘用教練合約事宜,會議中陳曉明總教練與足協雙方進行充分說明,並共同發布聲明如下:
一、同意依合約書第14條規範,合約關係至114年10月31日,同時到期日為雙方終止合約。
二、協會同意自11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支付總教練薪資費用。
惟為銜接明年賽事需求,陳曉明總教練於10月31日前,仍將協助新教練銜接國家女足培訓事務。同時,運動部要求足協正視女足備戰時後勤及行政支援不足的情形並加以檢討改善,避免類似情似再次發生,同時需儘速提出培訓計畫,以備戰2026亞洲盃會內賽爭取佳績暨爭取2027世界盃亞洲區資格賽參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