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宗鑫去年9月30日深夜11點多,與同仁執行巡邏勤務時,於土城金城路2段發現可疑轎車違停,經查驗車籍發現為權利車,立即上前盤查,不料車上女駕駛陳嘉瑩先假意配合,但搖下車窗後,被劉員發現車上疑有喪屍煙油,立即要求她下車受檢,而陳女竟不顧對方卡在車窗緊抓方向盤,直接猛踩油門企圖逃離,還為了甩開對方,刻意駛近道路內側分隔島,導致劉員撞上捷運施工護欄,最終因全身多處骨折、頭部重創而傷重殉職。
陳女隔日凌晨落網,身上被搜出安非他命、喪屍煙油等毒品,她辯稱因自己沒有工作、收入不穩,擔心被抓繳不起罰金,才會拒檢逃逸,警詢後將她移送新北地檢署,遭法院裁准羈押;檢方今年2月偵查終結後,依殺人、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陳女。
新北地院今進行準備程序,法官根據檢方起訴事實諭知,陳女所為除殺人罪嫌外,另涉犯妨害公務至公務員於死、妨害公眾往來致人於死以及傷害致死等罪,詢問陳女是否認罪?不料陳女僅承認傷害致死,否認殺人,其餘2罪僅坦承行為,否認致死結果,其辯護律師辯稱,被告坦承毒駕,但毒駕與致死之間無因果關係。
陳女及律師答辯內容引起家屬不滿,劉父陳述意見時怒不可遏,強調今天是人生中最悲痛、傷感的一天,因為去年的今天,兒子被陳女撞死,傷痛至今無法撫平,全家人仍在接受心理諮商或身心科治療,而案發至今屆滿1年,加害者至今沒有向家屬表達過任何歉意,完全沒有悔改之意,仍用各種理由企圖減輕罪責。
劉父在庭上更憤怒直言,這一年來常常在想到兒子被陳女撞死,就會不禁暴跳如雷,「我每天都在詛咒她不得好死!」更直言對其仇恨值已經到達極點,甚至孫子還曾問他:「阿公,去天堂的人還會回來嗎?」讓一家人悲痛不已,情何以堪,對方的犯行將他的心撕裂,所以永遠也無法原諒對方;庭後受訪也一度哽咽,全家失去了唯一的精神及經濟支柱,希望法官能夠判處死刑,以免未來有其他受害者。
劉宗鑫遺孀庭後也透過文字聲明表達心聲,她表示,1年前的今天是先生被殺害的日子,這天本應只是無法承受的悲傷,但卻必須在一次在法庭上面對奪走丈夫命的人。
劉妻悲痛重申,陳女的行為並非意外,她明知前方是警察,仍高速衝撞,甚至將丈夫拖行數百公尺,最後在故意衝撞護欄,這不是單純的過失,而是對生命與法律的故意踐踏。
劉妻強調,先生是1位盡忠職守的警察,也是2名年幼孩子的父親。他犧牲後,全家的生活被徹底摧毀,孩子失去父親、自己失去摯愛、父母也失去兒子。所以她懇求法庭,依法判處最嚴厲的刑罰,以彰顯法律的公義,也避免更多家庭承受和他們一樣的痛。
最後她也向在天上的丈夫表示,「宗鑫,今天是你離開我的日子,我坐在這裡,替你說出該有的公道。你曾經守護社會,如今換我守護你的清白與尊嚴。請放心,我會替你堅持到最後。」
法官今宣示準備程序終結,將定於明年2月6日、9至11日進行辯論程序,同時將傳喚精神鑑定團隊到庭作證,預計11日辯論終結後,由國民法官進行評議,評議結束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