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被家寧媽告獲不起訴!曝光聲明「正義從不缺席」
Andy被家寧母親提告,獲得不起訴處分。翻攝Andy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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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被家寧媽告獲不起訴!曝光聲明「正義從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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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7 19:02:00

記者:

吳昕蓓

百萬YouTuber「眾量級CROWD」成員Andy老師與家寧分手後,雙方衝突不斷延燒至法律戰。家寧母親曾淑惠今年3月指控Andy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妨害名譽,聲稱他在爆料影片中捏造不實內容,導致外界誤會並引來網友肉搜住所與公司資料,不過歷經數月調查,新北地檢署日前已正式做出「不起訴處分」,Andy稍早也於社群曝光書面結果,感慨表示:「正義也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
Andy透露當時被告時內心確實感到震驚,但仍選擇全力配合司法程序,如今結果出爐,他感謝律師團隊與支持者的陪伴,也強調自己從頭到尾都秉持「公開透明、還原真相」的原則,「大家還記得3月那支影片嗎?當時被曾淑惠扭曲事實,還提出告訴,如今檢方已正式做出不起訴處分。我想說:正義也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
2025-10-07Andy發布貼文。翻攝Andy臉書
Andy發布貼文。翻攝Andy臉書
根據新北地檢署114年度偵字第20316號不起訴處分書,檢方指出,Andy在YouTube頻道「Andy老師」上傳影片〈10年了!227事件的關鍵CROWD原來不是我中的?!〉,雖然提及家寧母親與公司財務爭議,但內容多為針對公眾事件之評論,所引用資料來源包含網路新聞、社群貼文及公開發言,並無非法蒐集或散布未公開個資的事實。檢方認為,影片性質屬「公共議題討論」,未逾越言論自由範圍,因此不構成《個資法》所指之違法行為。
至於「妨害名譽」部分,檢方在文件中明確指出,誹謗罪須有「惡意損害他人名譽」之意圖,且行為必須達到「損害他人名譽之效果」才構成,Andy影片雖然含批評語氣,但內容多屬「個人意見表達」,而且目的在於釐清外界誤解、非惡意中傷,因此不符誹謗罪的主觀與客觀要件,文件中引用刑法第310條與311條之規定強調:「若為公義或公共利益之發表,不成立犯罪。」最終裁定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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