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雯的父母表示,小雯患有高血壓及心臟病,這些事情阿偉都知道,卻還是逼小雯吃事後避孕藥,導致小雯服藥之後出現身體不適的狀況,包含臉部及脖子痛、麻及胸悶等症狀。
2011年6月28日,小雯身體仍然不適的狀態下,阿偉仍向她求歡,小雯父母控訴阿偉不顧小雯身體有恙,硬是要和小雯發生性關係,導致小雯主動脈剝離。而且阿偉擔心事跡敗露,沒有在第一時間就將小雯送醫,直到將近2小時之後才撥打119急救電話,但小雯到醫院之前就已經沒有呼吸、心跳,醫生搶救失敗,小雯於下午4點11分宣告不治身亡。
小雯的父母非常傷心白髮人送黑髮人,把一切都怪罪到阿偉的身上,認為阿偉的行為和小雯的過世有因果關係,所以對阿偉和他的公司提起民事告訴,求償醫療、殯葬、扶養及精神撫恤金,應分別賠償死者父親506萬6324元,及死者母親471萬1395元,共977萬7719元。
但是阿偉出庭反駁小雯父母的說法,他說自己不知道小雯有高血壓及心臟病,認為小雯是「自然身亡」。
刑事部分,阿偉涉及過失致死、妨害性自主,但獲檢方不起訴處份,小雯的父母提起再訴又被駁回,所以他們對阿偉提起民事告訴,共求償977萬7719元。
高雄地院審理此案,法官認為小雯年僅19歲,卻因突發疾病而離開人世,對她父母心中的悲痛可以理解,也譴責阿偉的行為,包含道德及人倫層面,但是小雯的死因是「自然死亡」,與性行為和服用事後避孕藥沒有因果關係,所以駁回賠償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