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報》掌握訊息,《中央社》人評會已於上週開會,做出懲處決議,公告到今天才正式對外公布。
《中央社》公告指出,有關《中央社》前記者謝幸恩涉及政治狗仔及化名「蕭依依」在外兼職採訪發稿等重大違紀行為案,經《中央社》人事評議委員會4名內部調查委員完成調查報告,並經諮詢3名外部委員律師林信和、吳明蒼以及新聞顧問盧世祥提供懲處與改善建議,提報《中央社》人評會審議。
《中央社》人評會決議,謝幸恩雖已於9月29日請辭,然而經《中央社》調查小組查出,謝幸恩任職《中央社》期間,違反《中央社》「新聞專業公約」、「工作規則」、「兼職、兼課及在職進修管理要點」規定,對《中央社》造成極大的傷害,故予以最嚴厲的記大過2次處分。
另外,相關主管涉有疏於監督及未依規定執行業務之責,依情節輕重,對現任綜合新聞中心市政社會組組長予以記小過2次處分、時任綜合新聞中心主任予以記小過1次處分、時任總編輯予以記申誡2次處分、現任總編輯予以記申誡1次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