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去年6月召開會議,游淑慧會後受訪表示,有委員發現金流有異狀,指稱該案進入都委會的理由「很奇怪」,前市府讓都委會扮演審議和研議角色,幾乎就是「裁判兼教練」,基於以上種種,調查小組已建議市府向廉政署告發。
游淑慧的言論讓京華城覺得名譽受損,董事長陳玉坤親赴北檢提出誹謗告訴,陳表示,公司申請容積獎率都是經過合法程序,痛批游淑慧「故意造謠、帶風向」。
北檢偵查,勘驗游淑慧當天錄音,確認她僅說「我們委員有發現一些不適合公開的資訊,那這個部分我們有私下建議就是直接跟廉政署告發」、「因為這個是有委員自己有私下發現的,然後這個可能跟金流有關」等言語。
檢方認為,游並未指稱或講述調查結果認為京華城有何金流異常,之後的言論也只是針對京華城案的聲明做出回應和主觀評價,並非毫無依據或有虛捏事實情形,非屬真實惡意。
檢方指出,京華城容積案屬涉及台北市民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項,當時正由市議會議員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市府行政有無違失情節,顯屬可為公評之事,攸關公眾利益,游淑慧發表個人意見與評價行為,已與刑法誹謗罪構成要件未合,因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