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捷今天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有位網友多次辱罵她「X妳老母」、「最好妳S了民進黨也給妳立碑」,她跑去提告,結果法院昨天判無罪,對此她深表遺憾,也難以接受。
黃捷指出,該名男子的留言,並非法官所稱「能夠促進公共思辨」,字眼不堪入目,涉及性羞辱、更無端牽扯她的家人,與公共事務完全無關,法官認為「民代應對各種針砭譏諷有較高容忍度」,但譏諷內容全是針對女性的惡意攻擊,豈能姑息?
「恕我無法接受,女性沒有義務要容忍這些性羞辱。」黃捷強調,基於維護公共言論環境的界線,她將依法請求檢察官提起上訴,以追求更符合正義與法理的判決結果,未來再遇到這些不當言論,她一樣會見一個告一個,「遏止仇恨言論的網路風氣,從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