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畫面顯示,阮男停車後打開車斗,鱷魚全身綑綁、仍張嘴掙扎,民眾圍觀拍攝,不少人驚呼「太扯了!」。警方與台北市動保處人員立即到場戒護,並協助將鱷魚吊上車運走,所幸未造成任何人受傷。
警方指出,阮男行為雖屬陳情抗議,但攜帶野生動物上街造成公共恐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將他移送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鱷魚則暫由台北市動保處安置,後續將通報農業部評估去向。
據了解,阮茂盛並非首次「帶鱷抗議」。早在2018年,他就曾因不滿《動物保護法》限制買賣、繁殖保育類鱷魚,帶著一條河口鱷到行政院門口抗議,當時遭警方依《社維法》送辦,最後被罰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