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貽男1993年擔任高院法官,2009年至2011年升任至高院庭長,2012年1月退休,他在這段期間竟濫用職權,冒用他股法官承審案件暗號,登入司法院單一登入窗口戶役政電子閘門、公路監理車及查詢等系統,查詢高院同事、房客和妻子等無關人士個資,資料高達134筆。
案件曝光後,監院於2012年通過監委提案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改制為懲戒法院)審議,陳男坦承犯行,稱是喪偶後,想知道一些女性的婚姻關係才會濫查個資。
案再經民眾告發,北檢展開偵辦,認陳男坦承犯行,且素行良好,應屬一時失慮,事後也沒有把查到的資料加以利用、行使,予以緩起訴處分、須向公庫支付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