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救災叛亂」 中央政府實在太軟弱
作者指出,花蓮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釀災,救災與復原考驗著國家公權力的尊嚴與人民對政府的最後信任。圖/行政院臉書
施文儀/退休公務員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釀災至今近滿月,縣府災防中心仍陷於「無能、無心、無恥、甩鍋、推卸、扯後腿」的「三無甩推扯」狀態。這不僅是地方政府的「積極怠惰」,更像是一場「消極叛亂」。對災民是無良無心,對中央是離心抗命,對國家治理則是制度性崩壞。這種現象若不及早處理,在藍綠對決的政治生態下,恐將相互效尤,終至無法無天。面對災防體系的瓦解,我們要問:是《災防法》與《地方制度法》不夠用該修?還是賴總統與內閣太軟弱,不敢依法用法?
從制度觀察,如今花蓮正形成三大「堰塞湖」:命令流、訊息流與查弊流,全數壅塞、即將潰壩。
中央災防命令下達,花蓮縣府災前僅「參考」,回報陽奉陰違;災時手足無措、指揮無方;災後推諉卸責、扯後腿不斷。撤離令不執行,警報亂響,假訊息滿天飛;指揮官不進駐中央、避見視察、退出工作群。命令流而不行,中央權責名存實亡。
縣府災防中心對災情全貌不明,資訊錯亂、物資錯配,未掌握災民迫切需求。災民急需水電工,縣府卻解散「水電超人」;縣長又在臉書貼出自費水電名冊,動機可議。便當分錯、志工配置失衡、假訊息橫行,形成資訊亂流與滲流的堰塞湖。
縣長徐榛蔚與其團隊毫無「父母官」與「公僕」自覺,公務員「依人不依法」,眼中只有傅氏夫妻。若依「救災視同作戰」原則,這已屬抗命與怠職,理應立即撤職查辦。監察與司法雖可事後糾舉究責,但對救災毫無即時效果,只能任其蹂躪災民。中央若僅派協調官協助,等同默許地方亂政。
這類地方對抗中央的情形,平時多見於政黨分治,常出現在環保、食安或防疫領域,尚能「善終」。但救災非可等閒視之。救災視同作戰,何況中國航母常現台灣東岸,若真遇戰,難保花蓮不會率先投降。
因此,中央為何遲疑?是尊重地方自治?法不夠用、權限不明?還是政治算計過多?賴清德政府是否因罷免挫敗而心虛,為2026、2028選舉顧全大局?是想維持「總統格局」、示寬示大,還是寄望監察、司法,等待「多行不義必自斃」?若真如此,恐怕不是等待回力鏢示現,而是坐看地方自治潰壩!
花蓮的災情已揭示地方自治的「叛亂」與中央監督的空轉。法或許可修,但更需要的是守護災民的決心。若中央在災難中都不敢拿出辦法、硬起來,那還談什麼執政?
堰塞湖若不疏通,潰壩的不僅是馬太鞍溪,更是國家公權力的尊嚴與人民對政府的最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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