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網紅在未經查證案件詳情的情況下,於影片中呈現自殺現場畫面及相關臆測內容,甚至加入靈異推論,引發公眾不安及網路熱議。高雄市衛生局指出,該影片出現自殺現場、工具及方式,已明顯違反《自殺防治法》及衛福部「媒體報導自殺八不六要」指引,屬於「傳播自殺方法」行為,依法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此外,旗山警分局也於事件曝光後立即聯繫網紅溝通,網紅擔心挨罰已自行下架影片。由於影片內容另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警方今也至網紅位於高市楠梓區住處製作筆錄,訊後移送橋頭地院簡易庭裁處。
根據警方調查,車內男子死亡時間初判已有一週,詳細死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