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指出,本案早在本月22日依「剪報」程序分「他」字案展開偵查,由民生專組主任檢察官洪國朝及檢察官康存孝負責指揮;翌日(23日)即傳喚梧棲養豬場陳姓負責人父子到案,以證人身分釐清案情,訊後均諭知請回。
此外,檢方也於23日前往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調取相關文件,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保七總隊及中檢重案支援中心等單位共同追查豬隻流向、銷售網絡與防疫應變過程,同日派員至現場勘驗與保全相關證據。
針對外傳「王姓獸醫佐」涉案,台中市農業局表示,該人僅具「獸醫佐」資格,並非正式獸醫師。據了解,陳姓豬農在豬隻出現異常時,曾電話向王男諮詢後自行投藥,直到死亡數量增加才正式通報防疫單位。至於此舉是否涉及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仍待檢調進一步釐清。
中檢強調,偵查作為均依程序進行,若後續有重大進展,將統一對外說明,以免外界誤解或造成防疫混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