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4年老鳥「1原因」想離職!一口氣「請29天特休」網友急勸世
公司24年老鳥「1原因」想離職!一口氣「請29天特休」網友看法兩極。示意圖/Freepik

公司24年老鳥「1原因」想離職!一口氣「請29天特休」網友急勸世

mirror-daily-logo

2025/10/27 17:57:00

編輯:

陳琮文

離職前一口氣請特休這樣好嗎?一名在公司打滾將近24年的老鳥近日發文,坦言與公司已經失去互信,考慮出走,不過明年還有29天的特休,好奇詢問大家該怎麼請比較適當,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正反兩面討論。
一名網友在Dcard以「有29天特休。提離職預告30天。只要上班一天會有問題嗎?」為題發文,表示自己在公司已經「失去互相尊重了」,想說及早離職,不過明年還有29天特休,若離職預告期需要30天,「提離職第一天之後,後面把特休請完,在雇主上會問題嗎?」
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紛紛表示「你要留最後一天收東西」、「你請假一個月最多就用23天特休,你還有六天」、「提離職每天去上班擺爛,特休換錢」、「最好的做法是偶爾進去,渙散軍心,把整個團隊都帶走,報復上層」、「我的做法是每天去上班,然後放話說自己要離職了,每天飄來飄去飄到下班,最後離職那天把特休換成錢爽賺」。
不過也有網友表示「都已經工作24年 還那麼衝動,重新開始找工作沒那麼容易」、「我認為最符合效益的是領完年終後再退」、「職場不大,好聚好散」、「真心建議您有先找好工作再離職,不知您幾歲了?現在中高齡工作不好找」、「希望以後你投履歷不要被打聽」。
有人則認為,因為一個月中「週休二日」不能算在特休內,建議先休掉10天特休再提離職,「提完離職後再休剩餘19天特休,離職最大,直接連休!」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員工在公司待滿6個月就有3天特休;1年以上未滿2年有7天;2年以上未滿3年有10天;3年以上未滿5年,每年有14天;5年以上未滿10年,每年有15天,10年以上則每年加給1天,最高30天為止。若以原PO所言擁有29天特休,等同於他已經在公司待了將近24年,而離職預告期則為30天。
律師指出,離職前可以一次將全數特休請休完畢,不須雇主同意即具有生效力,若特休未休完畢,也應折算工資給員工,否則可能會被開罰最高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
此外,勞、健保在離職日才能做退保(若離職日為假日,可於次日提前辦理,並追溯自離職日生效),否則也是違法。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