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報導,31歲的林男在今年3月加入名為「台灣外送-北部專區」的應召站,擔任馬伕的工作,負責接送應召女、向客戶收取費用,每日收入2500元。這應召站標榜以「臺灣本土外送茶、S型水蛇腰、把好多老闆榨乾」等字眼吸引嫖客,早已被警方注意。
警方調查發現,該集團的招募人員在網路上吸引客戶後,便會安排林男帶著應召女出勤。3月21日事發當天,林男就接獲集團指令,帶著吳姓女子前往天母某商務旅館,卻不料客人是警方偽裝,2人當場人贓俱獲被逮捕歸案。
林男在法庭上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非集團核心人物,念在初犯又犯後態度良好,輕判林男2個月有期徒刑,可繳6萬元罰金替代,並收繳非法所得2500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