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台中一名丁姓男子2010年5月25日與男子阿明(化名)登記結婚,成為合法同性配偶。不過,阿明自2022年9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另一名男子小凱(化名)後竟婚內出軌,截至2023年1月短短5個月就至少發生過21次性行為,而丁男直到收到小凱傳訊寫下「請問你知道他會趁你睡覺或上班的時候把人帶回家嗎?也會用交友軟體約人」一番話,才發現阿明和小凱的不倫行為。
丁男在追查過程中,發現阿明除了小凱外,還曾與5人發生性行為,甚至與其中4人發生過至少7次性行為,而且還有「多人運動」、使用助興藥物等行徑。阿明得知事跡敗露後,也承認出軌並向丁男道歉,並於2023年4月2日簽下道歉協議書,向丁男鄭重道歉並承諾「未來絕不再犯」,雖然雙方期間曾多次進行婚姻諮商,但婚姻信任已完全破裂,最終於去(2024)年1月協議離婚。
丁男認為,阿明和小凱之間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婚姻貞操義務,侵害其配偶權並造成重大精神痛苦,而且在婚後不久就發現自己被感染梅毒,丁男覺得應是阿明性生活混亂,當時就已與他人發生關係,還牽連自己染病,因此決定對2人提告求償連帶賠償60萬元,另要求阿明個別賠償90萬元。
不料,阿明卻辯稱自己沒有與他人發生性行為,部分對話及協議書內容只是為了安撫丁男,又稱是當時因使用毒品導致精神混亂才會簽下協議。至於小凱則強調,與阿明發生關係時,對方自稱單身,所以他並不知道阿明已婚,主觀上並非故意侵害他人配偶權。
台中地院審理後,根據對話紀錄、協議書及雙方陳述,認定阿明的確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小凱發生性行為多達21次,而小凱雖稱不知情,但根據小凱後來傳給丁男的訊息中寫下「我知道他已婚之後沒有馬上斷開,這一點我很抱歉」、「老實說知道已婚之後真的就一直考慮要不要講,良心還是有在譴責,尤其之後去你家仔細觀察發現那些照片之後,真的抱歉」等語,認為小凱自2022年11月起就已知阿明已婚,卻還是持續與其發生性行為,屬故意侵害原告配偶權。
對此,法院認定,阿明在婚姻存續期間多次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已嚴重破壞丁男與其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侵害丁男配偶權屬實,至於小凱在知情後仍故意參與,也應負連帶責任。法院最終判處阿明和小凱應連帶賠償丁男15萬元,而阿明另須再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