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由父母陪同提告指出,2022年底她透過IG認識同樣就讀高中的A男,聊天過程中應A男要求傳了3張自拍的裸照給他,並強調不得外流,沒想到A男一收到後,馬上就展示給身邊3名友人觀看,還傳給另一位女學生B女。A男後來還擷圖她的IG首頁,加上就讀學校等資訊在限動發文稱「這個女的突然闖進我朋友圈騷擾別人也騷擾我,傳給我裸照說是前男友逼她拍的,重點是還不好看,有點噁」、「這麼醜嗎,哈哈哈,回去整個型再說吧」等,被女高中生同校同學發現後一再轉傳。
女高中生得知後害怕照片繼續外流,透過IG詢問A男照片流向,並要求他將照片刪除,不料卻被A男拒絕,更揚言要賣出照片,造成她出現焦慮、憂鬱症狀,就讀學校內也流言蜚語不斷,讓她不堪負荷,數月後在學校高處墜樓,身體多處骨折,所幸送醫後撿回一命,要求A男及其父母應賠償醫藥費及慰撫金共200萬元。
A男與其父母辯稱,A男雖散布照片,但無法證明此與女高中生墜樓事件有相當因果關係,且對方請求慰撫金額過高等。
法院審理後認為,女高中生墜樓受傷屬實,但經調查,事發前她的心理壓力來源眾多,包括同儕相處問題、家庭衝突、課業壓力等,無證據證明其墜樓事件與A男散佈照片有相當因果關係。
不過法官認為,A男散布個人裸照的行為已嚴重侵害對方的名譽權及隱私權,且情節重大,考量他收到照片後馬上就外流給友人,後續又傳送威脅訊息毫無反省之意,判決他與父母需連帶賠償女高中生精神慰撫金40萬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