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不爽腥夫去酒店找小四 持強酸猛潑釀毀容!確定關8年8月
邱姓女子不滿男友愛上酒店,持硫酸猛潑造成毀容,確定入獄8年8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

小三不爽腥夫去酒店找小四 持強酸猛潑釀毀容!確定關8年8月

mirror-daily-logo

2025/10/31 15:28:00

記者:

馮茵

台中一名邱姓女子與謝姓人夫外遇同居,她自己身為小三,卻不滿對方愛上酒店找小四小五,2022年3月29日晚間11點持強酸往謝男頭部、臉部潑灑,造成面部嚴重毀容,全案上訴到三審,最高法院今日駁回,維持一審8年8月徒刑,全案定讞。
2022年3月29日晚間11點,對謝男積怨已久的邱女將強酸藏於身內,埋伏在住處外的停車場等待謝男出現,等到隔日凌晨2點,謝男搭計程車現身,邱女隨即將強酸朝其頭部、臉部猛然一潑,隨後移到謝男身後從頭部淋下。
謝男身體、臉部都遭強酸嚴重腐蝕,雙眼、頭頸、前後軀幹、雙手及左腿等全身29%3至4度化學性灼傷,治療後仍有疤痕增生,臉、頸、雙上肢及鼻翼嚴重變形、雙下眼瞼外翻、角膜混濁等重大難治重傷。
邱女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當天只是要回去搬東西,謝男醉醺醺回來,她扶著他上樓,謝男抓住她問要幹什麼,邱女一心掙脫,從包包拿出瓶子敲他的手,瓶裡的液體潑灑出來,謝男鬆手後她就跑了。
邱女還說,她沒有傷害謝的意思,否則就不會返回現場和醫護一起幫謝清理傷口,還駕車跟去醫院,邱女律師則稱,邱女從事殯葬業,潑灑的液體是工作購買的卸除液,不知道裡面是強酸,因此才沒有戴手套等防護措施,進而導致雙手受傷。
法院一審認定,邱女因不滿謝男常上酒店,竟採取激烈手段導致對方毀容,情節非輕,犯後又始終否認,不見悔意,至今也未與對方達成和解賠償,依家暴重傷害罪判邱女8年8月,全案上訴三審後遭 到駁回,全案定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