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榮德、王桂鳳去年10月遭檢調查出利用一家人實質掌控的多家公司作為冠軍建材經銷商,卻利用收取下游廠商給付貨款的機會,利用作假帳冊的方式,把將近16萬億元的貨款挪走,2人遭約談後,林男300萬元交保、王女遭裁准羈押禁見。
今年2月,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會計法》等多項罪嫌起訴林、王等10多名被告,王女移審後,新北院原裁定800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提出抗告,發回更裁後,改以4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實施科技監控8月。
王女原裁定強制處分將於本月4日屆滿,新北地院日前審酌全案卷證,以及在10月31日準備程序聽取檢辯雙方及被告意見後,認王桂鳳涉案情節重大,且名下不動產、股票資產達5億9044萬156元,其子長期派駐中國,綜理冠軍公司在中國之投資事業,足見其家族企業有龐大投資並置產,不乏在國外生活之資力,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
為確保將來確保將來審判及執行程序之順利進行,並審酌公共利益及被告權益之均衡維護,因認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之必要,因此裁定自11月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接受電子腳環及居家讀取器科技監控8月,並於每日晚間6點至10點,於苗栗線住處,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