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胡原龍會成為彌勒皇教詛咒對象,是因為他在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官時,曾查辦陳金龍在桃園山區整地蓋廟涉嫌違反《水土保持法》,胡更在起訴書中直指陳金龍「以舉辦觀世音國母登基大典為名,行詐騙斂財之實」。縱使時隔25年,但陳金龍記恨至今,還在詛咒群組中稱胡原龍為「陷害朕的人」。
根據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廖姓男子2000年間應自稱「世尊」的陳金龍要求,將位於大溪的多筆土地捐給彌勒皇教蓋廟,陳金龍與法號「輪為上師」的劉姓男子等人明知該處為山坡地保育區,仍雇工開挖整地、破壞原有地形違法搭建國母廟,涉嫌竊佔、違反《水土保持法》。
前主任檢察官查廟開花 起訴陳金龍假宗教真斂財
當時的承辦檢察官胡原龍另查出,陳金龍搭蓋廟宇同時還大肆印刷宣傳單,對外宣傳將於同年2月舉辦「南無觀世帝國母登基大典」,他為自抬身價,還在宣傳單印上連戰、蕭萬長為大會榮譽正副主席,吳伯雄、馬英九、朱立倫等人為榮譽委員,連證嚴法師、惟覺法師都名列佛教團體代表。
胡原龍認為,陳金龍利用民眾對政府要員正面形象的信賴,輔以觀世音國母登基大典名義,印製文宣並搭配捐款單對外募款,捐款地址則為陳金龍在台北市經營的佛具店,已涉嫌詐欺。
檢方認為,陳金龍並未開立捐款專戶,獲捐贈給皇教的土地、金錢都是以他自己個人名義收受,顯見他自創彌勒皇教,並以國母登基大典為名,假藉不實內容的文宣名單,讓人誤以為彌勒皇教已普遍獲得副總統、行政院長、台北市長、司法院副院長及立法委員、佛教團體等認同,對外詐騙捐贈土地及款項,行歛財之實。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皇教受贈土地後,並未在廖姓男子捐贈範圍以外的土地整地開挖,當地也沒有發生土石崩塌、水土流失等災害;至於檢察官指控陳金龍製作不實文宣品涉嫌詐欺,也未提出有被害人受騙交付財物的具體事證,判陳金龍無罪,檢方上訴駁回後以無罪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