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指出,萬大線二期工程的環差報告經環評委員會審查修正通過,調整後的設計不會加重環境影響。LG11站改設於金城公園內,採高架車站設計以避開民地徵收,下方空間仍供民眾使用;列車噪音預估值符合管制標準,隔音牆與住宅間距約6.96公尺,對景觀及生活環境影響有限。
北高行合議庭並強調,環評的目的在於預測開發行為對環境的可控影響,而非評估工程安全風險。居民主張軌道改彎可能導致出軌的疑慮,不屬環評審查範圍。至於部分路段改為地下化造成土方量增加,環差報告中已規劃替代道路運輸方案。法院因此認定,環差審查符合環評法規定,未對環境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居民及民團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