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4日下午1點30分許,曾婦搭乘捷運中和新蘆線行至民權西路站時,因不滿李姓父女坐在博愛座不讓座,左手持雨傘敲打女童的右腳,造成女童右側小腿鈍傷。案經李父提告,北檢10日依法提起公訴。
今年9月,曾婦搭乘捷運,當時明明空位非常多,她仍持續拿手上袋子頻頻挑釁博愛座上的年輕乘客Fumi阿姨,眼見對方不為所動,又再度展開攻擊,此時Fumi阿姨怒氣值已來到最高點,一腳把曾婦踹到對面座位上,畫面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
事隔數日,曾婦又在超商鬧事遭到警方逮捕,經查後發現她竟是一名通緝犯,日前因涉竊盜罪遭判刑55天未到案執行,檢警發布通緝,經士林地檢署扣除先前以服刑40日,繳交剩餘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000元,以及犯罪所得472元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