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王姓泥水工某日在雇主家做工時看見一隻模樣可愛的柴棺龜,獲雇主同意後將烏龜帶回家飼養,一路養到去年6月;她見自家樓下的粘姓男子經常擺攤販賣小動物,便將柴棺龜轉送給粘男,粘把烏龜放置在籠子裡飼養,遭路過民眾看見檢舉,王、粘2人被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予以緩起訴。
根據太魯閣國家公園官網指出,柴棺龜又稱黃喉擬水龜、石金錢龜,是臺灣的原生種淡水龜,主要棲息於低海拔區之池塘、湖泊、溝渠及水田附近,部分農民稱之為「米龜」或「赤米龜」,屬半水棲性淡水龜。有時可遠離水域環境,到陸地上甚至於森林底層活動。
柴棺龜食性為雜食性,除了蝦蟹、水生昆蟲、魚,也吃青菜和水果等。因棲地與人類活動區高度重疊,人為開發導致棲地破碎、生存面臨許多威脅。開發多,道路也跟著變多,原始棲地破碎化,龜必須穿越道路才能取得足夠的生活資源,於是被路殺也成為危機之一。
另受中國市場商業炒作影響,大量盜獵走私出口。此外,放生行為與寵物市場也造成一部分壓力。野外族群數量大幅減少,嚴重威脅族群生存。2019年1月,林務局公告柴棺龜瀕臨絕種,保育等級由二級「珍貴稀有」調升為一級「瀕臨絕種」保育類,短短幾十年,從廣泛分布到列為一級保育類,成為加強保育對象
檢方呼籲,飼養、獵捕或買賣都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罰金。若在野外發現,應通報相關單位(如動保處、市民熱線)處理,勿自行餵食或帶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