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浪熱點等陸媒報導,河南省鄭州市一名鄭姓男子與妻子結婚8年,自己在外工作省吃簡用,在外工作期間只租月租300元人民幣(約1317元新台幣)的小套房,把薪水全都交給在家育兒的妻子,結婚8年來共有116萬元人民幣(約509萬元新台幣)都存在妻子名下的定期存款。不料,這筆定期存款竟被妻子悄悄取出,其中67萬元人民幣(約294萬元新台幣)都來抖內男主播,讓鄭男痛心直呼:「剩下的她也說不清,可能是私下交易給了男主播!」
不僅如此,鄭男還被妻子以他的名義申請網路貸款,結果如今負債8萬多元人民幣(約35萬元新台幣):「我對她已經死心了,所有錢都給他,什麼都給他,她最後背刺我 」。鄭男表示,他如今只希望能要回部分本就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之後才處理離婚事宜。
報導指出,劉男的遭遇並非個案,近年來因直播打賞引發的家庭糾紛可謂層出不窮,這是因為在團體直播間裡出現一種名為「PK機制」的設計,即由主播們透過激烈的競爭排名,激發粉絲的競爭心理、掏錢打賞。曾有過來人坦言:「當時幫著主播打PK、約戰,一個晚上7、8萬元就花出去了,過了幾天冷靜下來就後悔不已,感覺錢是被誘導著花出去的。」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指出,若鄭男訴諸法律途徑,其實只有在3種情況下才有可能追回這筆金額,即抖內者是未成年人、存在詐騙陷阱,或是直播間存在違法行為。朱巍表示,對於未成年人的抖內,過去的確有警方成功幫助追回的案例,但若涉及成年人抖內,除非能證明有欺詐或脅迫,否則很難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