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毛律師在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指出,前陣子有律師在社群斬釘截鐵地說,范姜把粿粿跟小王出軌的事情講出來,有可能會構成誹謗罪,瞬間遭網友灌爆,質疑范姜講事實,不太可能構成誹謗,更怒批該名律師「律師執照雞腿換的」。
不過,實際翻看《刑法》規定,明確指出「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對比粿粿出軌案,范姜公開與粿粿之間的感情糾葛,恐怕真的會被認定誹謗。
巴毛律師也分享一則案例,曾有一名網美遭爆料以前當過酒店小姐,網美氣得告上法院,法院判決認為被告已經構成誹謗,不過判決理由竟明確寫道「某網美雖確曾當過酒店小姐,但這涉及私德又跟公共利益無關」,讓該名網美成了法院認證的酒店妹,感嘆「所以就是一個殺人100自損3000的故事」。
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紛紛表示「典型的忍無可忍無須再忍的境界嗎」、「粿王是藝人明星,賺的是社會紅利且與公眾利益有關,所以范姜不罰」、「受教了」、「這是公眾人物可受公評?」、「但這涉及私德又跟公共利益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