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今年5月9日中午,王男與父親一同從事農務時,王男駕駛農耕用車倒車時,未依規定顯示倒車警示,也沒有謹慎查看後方狀況,雖當時天後晴朗、視線良好,路況也無障礙,但王男因一時疏忽,撞上後方騎乘機車的母親,王母倒地後遭王男直接輾過,當場頭顱破裂、胸腹多處骨折,當場慘死。
王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法官認為,王男案發後坦承犯行,並取得父親及其他家人諒解,並審酌其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須負擔家庭生計,且因過失肇事痛失至親,內心承受極大悔恨與自責,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月,並予以緩刑2年,但須向公庫繳納1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