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餐廳日前爆出三角風暴,老闆娘A女遭丈夫指控與店內C姓員工有不倫之戀;根據訴狀內容,A女與C男不僅私下交往密切,2人多次相約外出、留宿,C男私下以「老婆」稱呼老闆娘,而她也要孩子叫C男「爸爸」。
綠帽夫得知後怒不可遏,控2人侵害配偶權,求償80萬元。案經台中地院審理,A姓老闆娘全盤否認與C發生性行為,但坦承曾與他開房4、5次,並辯稱婚姻早已裂痕。
A女反控丈夫2023年先後家暴、嫖妓,使她萌生離意,夫妻倆在2024年已多次討論離婚,甚至丈夫曾在離婚協議上簽名,但隔日又再度動手打她。她聲稱自己因情緒激動才在對話中誇大言詞,質疑丈夫拿出的對話紀錄造假;而C姓「小王」經法院多次通知仍未出庭,也未提交任何抗辯書狀,形同默認指控。
法官審閱夫妻對話紀錄,內容包括「我跟他除了打炮其他都做過了」、「全部做過就是正常情侶會做的」、「不會親不會抱嗎」等文字,再加上A女承認曾與阿明開房,判定兩人確有親密行為,已逾越一般友誼界線,構成對婚姻的侵害。最終裁定A女與C男必須共同賠償綠帽夫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