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保證實施法案」分別於今年 5 月和 11 月先後在眾議院與參議院過關,並於今日正式公告由川普總統簽署生效。該法案修改了國務院現行的相關規定,即審查並報告其向聯邦機構提供的台美關係指導意見,將原本的一次性審查,改為至少每 5 年需全面檢視與台灣互動的規範。
自 1979 年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後,台美關係一直處於非官方狀態,如今可能迎來轉變。該法案由已故民主黨眾議員康諾里(Gerry Connolly)、共和黨眾議員華格納(Ann Wagner)以及民主黨眾議員劉雲平(Ted Lieu)於今年 2 月共同提出,其初衷在於鬆綁既有限制,促使台美官方往來逐步正常化。
法案在提案時也指出,國務院在向國會提交報告時,必須說明其原因及判斷依據,例如國會認定台灣是透過自由公正的選舉和平組建政府進行治理,以及國務院在規劃時需說明解除對台關係自我限制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