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同學錄取台大光電所 男大生駭進系統17秒「申請放棄」 ...緩起訴理由曝
駱姓男大生不滿同學考上台大光電研究所,竟冒用其身分登入台大網站「申請放棄」入學,南投地檢署給予緩起訴。資料照片

嫉妒同學錄取台大光電所 男大生駭進系統17秒「申請放棄」 ...緩起訴理由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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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2:07:00

記者:

林慶祥

南投縣1名駱姓男大生疑因嫉妒室友考上台大光電所,竟偷用對方身分證資料登入台大系統,僅花17秒就按下「申請放棄」,差點害室友無法入學;事後校方協助恢復資格,駱男也向被害人道歉並達成和解,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認定他涉犯《個資法》與妨害電腦使用罪,全案偵結,給予1年緩起訴並要求上法治課。
台大光電所一名準碩士生,原本順利完成線上報到、進入實驗室準備新生活,卻在兩個月後被同學提醒「你的錄取資格怎麼變成放棄?」他驚覺不對,向校方求證後才發現,有人於5月23日下午利用他的個人資料登入系統,直接點下「申請放棄」;校方調閱紀錄後證實異常登入,他隨即報案。
警方循IP追查到南投草屯,發現嫌疑人竟是被害人的舊室友、同校的駱姓男大生。駱男到案後坦承,當時得知室友考上台大光電工程學研究所,心中不是滋味,早先又曾偷拍過對方身分證資料,才會心生歹念,在租屋處用電腦登入系統,並變更報到紀錄,整個竄改過程僅花短短17秒。被害人事後向台大反映,校方在確認遭冒名操作後,同意恢復他的入學資格,未讓學業受到實質影響。
全案偵結,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駱男行為已涉犯《個資法》以及《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等罪;不過他已當面道歉、完成和解條件,被害人也予以原諒,檢方最終給予緩起訴1年,並要求駱男在六個月內參加1次法治教育課程。
此案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批評台大系統驗證流程過於簡單,「報到都做完了還能被別人取消」;也有人呼籲校方應建立更嚴謹的二階段確認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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