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檢起訴指出,楊男去年5月7日深夜飲酒後駕車上路,在11時51分許沿著嘉義市西區民生南路直行外側車道,高速撞擊剛下車的60多歲陳姓婦人,陳婦因遭猛烈撞擊全身多處骨折、撕裂傷,當場心肺功能停止,隔日宣告不治。
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天開庭審理,檢方當庭播放楊男肇事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他在事發後不僅未停下車查看,對傷者施以救護或報警,反而大罵一聲後直接踩油門加速逃逸。
影片顯示,楊男隨後將車開到附近一家超商與相約的女網友碰面,兩人一同返回楊男住處途中經過事故現場,當時救護車已抵達,但楊男仍當沒事,甚至與女網友等不及就在路邊車上發生性行為。警方則循線追查,於事發約兩小時後在楊男住處將他逮捕,當場酒測發現其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05毫克,遠超過法定標準5倍以上。
女網友今出庭作證指出,與楊男見面時發現他車頭凹陷,曾詢問楊男原因,當時楊男坦承有喝酒。公訴檢察官今天在庭上痛斥楊男過去曾因酒駕遭判刑確定,如今再犯後還一意尋歡,可見其藐視人命,惡性極為重大,建請法院判處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