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大登山講師上山就變色狼 熊抱女學員害她從此不敢再爬山
高雄社區大學登山講師熊抱女學員,害她從此不敢再爬山。示意圖

社大登山講師上山就變色狼 熊抱女學員害她從此不敢再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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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6:04:00

記者:

王吟芳

高雄市某社區大學「台灣自理爬山基礎認知」課程黃姓講師,被控在山下農場風呂區藉口幫女學員準備熱水,竟趁四下無人之際突然撲上來熊抱女學員。女學員事後報警提告,黃男一審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上訴後法官審酌他改口認罪,並以8萬元賠償對方達成和解,宣告緩刑2年免關。
判決指出,黃男為某社區爬山基礎認知課程講師,被害女子則是該課程學員。2023年1月30日,女學員與同班同學預定前往南橫爬山,並在登山前1天晚上借住位於北高雄的農場,當天黃男恰巧也在農場協助整理及住宿。
當晚8點左右,女學員準備前往露天風呂沐浴時,黃男藉故要替她準備熱水跟隨進入風呂區,突然向女學員表示:「抱一下」,且不顧女學員明確拒絕,竟強行以正面雙手環抱的方式,將女學員緊抱在胸前,直到對方用力掙脫才放手。女學員事後心有餘悸,決定報警處理,黃男到案時坦承有進入風呂並向A女表示「抱一下」,但否認強制猥褻,辯稱此舉僅是為了表達對女學員明日爬山的「關懷與祝福」,並稱對方拒絕後他就道歉退出,並未強行擁抱。
但承辦檢察官和法院綜合多項證據,認為黃男的辯詞不可採信。包括女學員在警詢、偵查及法院審理中,對於黃男「撲上來」、「強行環抱」、「有推拒但推不開」等主要事實和情節,均證述大致相符且前後一致。
此外,黃男自己也供稱對方當下「好像嚇到」,且在女學員投訴校長遭黃男熊抱後,校長找上黃男質問,黃男也立即向校長承認錯誤,並稱「錯在讓她反應劇烈」、「以後不再跟老婆以外的女人擁抱」,顯示他自始知悉遭投訴內容是「強行擁抱」。
一審法官認定,黃男利用學員即將入浴之際,不顧對方推拒強行正面環抱,已屬於強制猥褻行為,審酌他罔顧學員的性自主決定權,且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判刑8月。全案上訴後因黃男改口認罪,且賠償對方8萬元,二審獲宣告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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