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知名活蝦老闆偷腥花店女!對話瘋聊「入珠最大顆」尺度全開

新北知名活蝦老闆偷腥花店女!對話瘋聊「入珠最大顆」尺度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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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12:10:00

記者:

李依璇

新北一名人妻指控在八里開活蝦料理的丈夫與隔壁花店女老闆發展婚外情,兩人LINE對話中不僅互稱「老婆」、「親愛的」,還多次以性暗示、性器官照片互動,內容露骨。人妻認為婚姻受到重大侵犯,提告求償5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認定兩人往來明顯超出一般交友範圍,確實破壞夫妻共同生活基礎,最後判花店女老闆應賠人妻25萬元。
人妻指出,她與丈夫13年結婚,婚姻仍存續。丈夫在八里經營活蝦料理,因鄰近店面往來而結識蔡女,兩人逐漸熟識並開始親密互動。她向法院提出截圖,內容顯示兩人不僅互稱「老婆」、「愛你」、「親愛的」,還會傳送自拍與私密照,甚至進行明確性暗示對話。
對話中,男方不僅炫耀「入珠」,並說「最大顆,女生都很愛」,也會問對方「喜歡嗎」。雙方更以「不夠粗」、「你一直抽蓄」、「跟我挖一挖一樣」等語句互相挑逗;另有女方回應「不是吃你的你放心」、「我的又硬」等內容。法院認為,這類對話明顯具有性伴侶特質,已非一般朋友間可能出現的言詞。
不過花店女老闆全盤否認故意介入婚姻,強調自己也是受害者。她主張,活蝦店老闆以假名接近她,自稱已離婚、是一名獨自扶養孩子的單親父親,她因此誤信對方已無婚姻。他們交往後,男方陸續向她借錢,金額包含活蝦進貨、車貸甚至賭資。她指控自己其實是遭騙財又騙情,根本不知道男方仍有配偶。
不過法院審酌雙方蒐證後認為,花店女老闆辯詞無法採信。判決指出,對話紀錄中,花店女老闆曾明確說出「你老婆也說你小」、「你老婆也嫌不是我」等語句,顯示她當時已清楚知道活蝦老闆仍有配偶。法院也認為,這類對話若是被騙以為對方已離婚,並不合情理,應屬事後說詞。
法官認定,兩人的互動已經遠超正常友誼,足以破壞夫妻共同生活的信賴基礎,構成對原告的重大精神侵害。綜合雙方情狀後,判花店女老闆應賠償人妻25萬元,並自今年6月23日起加計年息5%。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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