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都來了!」導遊約砲國中妹沒帶家裡鑰匙 竟強拉她去公園女廁下場悽慘
許姓導遊約砲國中妹沒帶家裡鑰匙,竟強拉她去公園女廁,一審判8月徒刑須入獄。示意圖

「來都來了!」導遊約砲國中妹沒帶家裡鑰匙 竟強拉她去公園女廁下場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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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12:48:00

記者:

王吟芳

高雄一名許姓導遊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年僅15歲的國中妹,兩人相約到許男家中嚐禁果,不料許男表示忘了帶鑰匙出門,竟在大半夜騎機車載她到鳳山中山公園女廁打算「就地正法」;但國中妹見是女廁打死不肯進去,當場遭許男強行環抱襲胸摸臀。國中妹事後提告,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須入獄。可上訴。
被告少女對警方表示,認識許男當天就跟他約出來見面,「約出來的目的就是要約砲」,本來說要去許男家,但見面後他說他沒帶家中鑰匙,就騎車載她到中山公園。下車後許男自己走進去女廁,又傳訊息叫她進去,當時她已經傳訊息明確拒絕進廁所,還傳簡訊跟朋友求救,但已來不及。
少女表示,沒多久許男走出廁所直接拉住她,不顧她抗拒一直要把她拉進去廁所,之後許男就從背後把她環抱住,並大力捏她的胸部及臀部,持續一段時間後才放手並載她回家。
事後,國中妹向友人哭訴告狀並報警,法院審理時許男辯稱確實有在公園和她打鬧,「因為我要試探她的意願」,許男承認未經同意就觸碰少女的胸部及臀部,但沒有強拉或環抱,也不知道她尚未成年,因為她看起來就很成熟等。
法院審理則認為,依據兩人事發時傳送簡訊內容,許男陸續奪命連環傳訊催促少女稱「女廁」、「最後1間」、「快點進來啊」、「快點!都來了」、「你在哪啊」等文字訊息,少女則回覆稱「我不要」,可見被害人所言不虛,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許男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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