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辦公室戀情變調 男員工冒名前女友開FB「靠北公司」慘了
大立光一對情侶分手後鬧上法院。資料照

大立光辦公室戀情變調 男員工冒名前女友開FB「靠北公司」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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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15:30:00

記者:

李依璇

光學大廠大立光張姓男員工因與同事黃姓前女友分手,竟私下冒用對方名義申請臉書帳號,還以該帳號到「靠北大立光」粉專按讚,意圖讓同事誤以為負面言論與黃女有關。黃女發現後報案。張男一審依偽造文書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認定原判決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張男與黃女原為情侶,兩人同在大立光公司任職。分手後張男心生不滿,於2022年11月在台中一家網咖冒用黃女名義申請FB帳號,不但使用她的本名,還以該帳號按讚追蹤「靠北大立光」粉專。由於粉專常被員工、主管關注,張男此舉恐讓外界誤以為黃女公開對公司不滿,影響其名譽與職場形象。
黃女發現後感到害怕與壓力,並向警方報案。張男被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起訴,一審法官審酌他雖行為不當,但未造成重大實際損害,加上無前科,量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檢方不服,認為張男動機惡劣、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量刑過輕而提起上訴。但高院認為原審已詳加評量動機、手段、被告社經狀況,以及其否認犯行的態度,本案雖造成黃女名譽疑慮,但未達重大損害,原審量刑並無失當,最終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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