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雄檢在偵辦期間,鍾嘉村已坦承了部分犯罪事實,並繳回了超過一億兩千多萬元的不法所得。但檢方考量鍾嘉村涉案的不法金額巨大,堅持認為扣除已繳回部分,若要交保,保釋金底線仍須高於2.2億元。
延押庭上,鍾嘉村的辯護律師表示,自從鍾遭羈押後,銀行已開始「抽銀根」,加上他身兼多家公司負責人,需要出面處理公司事務,強調他絕不可能逃亡。鍾嘉村本人更是當庭喊話,直言「資金有困難,籌不出來」,並表示自己「身體狀況很不好,不要再押了」。
承審法官陳川傑對此毫不退讓,甚至冷冷回擊,堅持認為三地集團財力雄厚。法官強調,鍾嘉村當初曾獲裁定2000萬元交保時,二審就認為金額太低,對他完全沒有壓力。法官更是語帶玄機地指出「三地集團很大,買得起乖乖,高雄客運,相信有足夠財力」。
面對法官堅持2.2億元的諭知金額,鍾嘉村律師反駁稱土地沒賣就沒錢,且銀行都已關門,要籌錢十分困難。庭審期間一度休庭,讓律師緊急打電話試圖籌措資金。重新開庭後,鍾嘉村一方仍無法在今日籌足這筆鉅額保釋金。
法官陳川傑最後裁定,鍾嘉村必須先「還押看守所」。不過,法官給了最後的機會,若能在明天(9日)上午10時前將足額保釋金籌齊,即可將文件傳真至法院聲請交保。
除了天價保釋金外,陳川傑法官更設下鐵血條件,若鍾嘉村最終獲交保,一定要配戴電子腳鐐。儘管鍾嘉村的律師曾以其有就醫、手術需求為由,認為上電子腳鐐會影響醫療,但法官並未改變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