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鍾嘉村透過光電工程 層層轉包套利3.5億遭起訴 法官防逃裁定繼續羈押兩個月
三地鍾嘉村以光電套利3.5億遭起訴,法官防逃裁定繼續羈押兩個月。資料照片

三地鍾嘉村透過光電工程 層層轉包套利3.5億遭起訴 法官防逃裁定繼續羈押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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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13:00

記者:

辛啓松

高雄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被控把屏東獅子鄉、車城鄉等地的太陽能光電場開發工程,透過灌水工程經費、層層轉包,賺取3.5億元不法所得。高雄地檢署今(8日)以特別背信、證券交易法起訴鍾嘉村並隨案送高雄地院。法官認為,被告涉犯罪嫌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之虞,非予羈押,恐難審判執行,有羈押之必要,裁定繼續羇押兩個月。
雄檢今年10月2日掌握具體事證,指揮調查局兵分多路搜索,當初聲押鍾嘉村後,法院裁定2000萬元交保,蔡宗融則無保請回,雄檢當晚提起抗告,經撤銷發回後,高雄地院在10月9日改裁定蔡宗融以200萬元交保,鍾嘉村收押禁見兩個月。雄檢在羈押期限前起訴鍾嘉村並隨案移審高雄地院,接押庭晚間裁定鍾嘉村繼續羈押兩個月。
起訴書揭露,鍾嘉村身兼北基國際、合豐能源等多家公司負責人,並實質掌控尚發營造。合豐能源是由三地與開陽兩公司分別以 51%、49% 股權合資成立。依據合豐能源與開陽能源簽訂的總承包合約(EPC合約),開陽能源應支付每千瓦 5000 元的土地開發費予合豐能源。
然而,鍾嘉村為侵占這筆款項,竟與開陽能源負責人蔡宗融共謀,透過簽訂虛偽的委任開發契約。他們將原本屬於合豐能源的土地開發款,轉匯至自始未參與開發業務、由鍾嘉村掌控的尚發營造,隨後挪為私人使用。此舉導致合豐能源遭受1億9845萬元的損失,連帶持有合豐能源 49%股權的興櫃公司開陽能源,也承受了9724萬500元的損害。
除了開發費用的侵占,鍾嘉村與毅城營造郭姓負責人還在案場的「水土保持工程」上大動手腳。鍾嘉村明知實際具有甲級證照的世英營造,估算費用僅約 1億7,200萬元。但他卻與郭男謀議,指示合豐能源以高達 3億5700萬元的天價,將工程層層轉包給尚發營造、毅城營造,最終才由毅城營造以原價發包給世英營造施作。
郭男依約將巨額回扣交付予鍾嘉村,累計侵占合豐能源工程款共達 1億5239萬多元。值得注意的是,鍾嘉村已針對水保工程款部分坦承犯行,並於本月 4 日向雄檢繳回部分犯罪所得 1億2439萬多元。
為掩蓋這筆不當金流,蔡宗融與開陽能源詹姓財務長共謀,將支付給尚發營造的 1億6800萬元回扣,不實地列為資產「在建工程-費用」。此舉導致開陽能源公司 110 年第 2 季財報的「淨利」和「資產」虛增。蔡宗融更指示詹男在編製登錄興櫃股票的「公開說明書」時,將該筆回扣隱匿為模糊的「客戶庚」,嚴重損害主管機關審核的正確性,並影響投資人判斷。
雄檢痛斥鍾嘉村法治觀念薄弱,利用國家能源政策牟取私利,犯罪所得龐大。檢方請求法院對鍾嘉村合併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併科罰金 1億9000萬元。蔡宗融則被求處合併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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